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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北市立南港高級中學

  • 本校設有普通班、體育班、特殊班及學習資源班。

  • 下設教務處、學生事務處、總務處、輔導室、圖書館、研究發展處、教官室、人事室、會計室、國民中學補習學校,共計4處4室1館1補校。  

                   

  • 本校各單位職掌如下:

  • 校長室:統理全校事務。

  • 教務處:辦理學校教務行政業務。

  • 學務處:辦理學校學務行政業務。

  • 總務處:辦理學校庶務行政業務。

  • 輔導室:辦理學校輔導行政業務。

  • 圖書館:辦理學校圖書館業務。

  • 研究發展處:辦理專案發展計劃與國際交流活動等業務。

  • 教官室:辦理維護學生安全、保障校園安寧業務。

  • 人事室:辦理學校人事管理業務。

  • 會計室:辦理學校歲計、會計及統計等業務。

  • 附設補校:辦理學校補校行政業務。